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日前发布的《2006年用人单位选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在参加调查的用人单位中,每次批量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到岗率不足70%的占了将近一半,有两成多的用人单位到岗率不足50%,学生毁约现象比较严重。
在当今就业环境严峻,竞争异常激烈的大形势下,已经 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把一纸合同视为儿戏。许多毕业生尤其是相对优秀的毕业生,往往都会在手上攥着好几份签约通知书,其间反复权衡,签了又毁、毁完再签的情况可谓司空见惯。有极端者甚至数次毁约。
毕业生的毁约行为,无论对自身还是对用人单位,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毕业生毁约,除了物质上的损失(毁约金)外,也使个人诚信度打了折扣,也降低了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信用度。毕业生毁约一般是由于有了更好的就业机会,适合自己的发展空间,他们没有考虑到毁约对用人单位的伤害,只顾个人的利益,这样的做法值得商榷。用人单位一般都是根据岗位需求来确定招聘人数,众里寻他千百度,下了很大工夫笔试、面试和选择,一转眼就改旗易帜了,毕业生的频频毁约让用人单位很"受伤"。人走岗位在,用人单位必须从头再来,另起炉灶。可时间晚了,别人多半与别的单位签了合同,而一旦选中那些有约在身的,等于挖人墙角,新一轮毁约由此产生,造成恶性循环。
毕业生毁约问题值得引起重视。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需要用人单位、学校和个人三方面的共同努力。用人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依岗定人,不要盲目追求高学历、高文凭,要使人尽其才,英雄有用武之地,再辅之以相应的薪水,舒适的工作环境,这样就可以减少人才流失的机会,降低毁约率。学校应给予毕业生正确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做好职业规划,尽量减少求职的盲目性。毕业生则应该树立契约意识,应该讲究信誉,坚守诚信,慎重对待签约行为。
除了用人单位、学校和个人三方面协调好了外,同时要建立签约毁约相关约束机制,加强法律监督,对擅自毁约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才可以降低毁约率,降低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的成本。
原载 水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