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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刷老师卡 大学生被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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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社 2007-6-29 14: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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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倪乐通讯员石检报道19岁的大学生小亮(化名),捡到老师的信用卡后没有归还,却将卡内的钱全部盗走。
日前,石景山检察院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小亮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帮助小亮向学校申请保留了学籍。
捡到卡转走五千多元
今年3月9日下午,大一的小亮到学校食堂旁的ATM机取钱。排在他前面的李老师取走了5000元钱后,将卡忘在ATM机内。
小亮取款时,发现了留在ATM机中的卡。他本想从中取出100元,但由于该卡已到当日最大取款额,于是小亮试着从卡内将4000元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当他成功后,接着又将卡中剩余的1400元钱全部转走。
在随后的几天里,小亮用这笔钱买了新衣服、运动鞋和上网卡等物。但小亮不知道,他的这些行为全被ATM机的摄像头拍了下来。发现丢卡的李老师报案后,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在案发后的第六天,小亮被抓获。
丢卡老师后悔报案
“我不应该报案呀,应该按学校常规的做法,在学校的布告栏或论坛发寻物启事,这不是把孩子害了吗!”发现盗取自己卡的嫌疑人是自己学校的学生,李老师非常后悔报案。
而根据法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的金额为5000元,而在本案中,小亮共从李老师的信用卡内取走5400元,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
检察院免予起诉
案件移交到石景山检察院后,检察机关针对小亮的情况,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让小亮继续在学校读书。李老师在校内对此事也只字不提,尽量帮助他保密。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学校负责人询问进展,表示如果检察院决定对小亮起诉,小亮也就将被学校除名。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小亮平时在学校表现很好,他的行为虽然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考虑到其主观恶性较小且又是初犯,而且失主也原谅了小亮,最终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检察官又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希望学校保留小亮的学籍。目前,学校方面也已经接受了检察官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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