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新疆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2009年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申报时间截止到4月25日结束。
据悉,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本科院校教师坚持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并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成人院校可为副教授;学术造诣高,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的,都可以进行申报。2009年自治区教学名师奖的受理工作机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申报人员可于4月25日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寄(送)至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