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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08高教自考考籍转移办理办法补充规定
来源:大连自考网     2008-4-29 9:27:00
 
 一、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籍档案,在办理转入手续时要求考生本人必须到省招考办自考处核对照片、采集指纹、留存笔迹以便在毕业审查时进行比对。

  二、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自考信息和成绩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集中办理转入具体时间安排见辽宁招生考试网站(www.lnz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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