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贷款超过风险警戒线的高校严控新开工项目,学校领导不安排出国,不购置小轿车。日前,山东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针对高校快速发展后存在的贷款风险等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1999年以来,山东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其间,高校利用信贷资金,缓解财政投入不足,对学校快速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学校贷款压力又制约了学校健康发展。对此,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化解高校贷款风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高校快速发展后存在的实际问题。
山东提出,进一步提高高校贷款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高校的校(院)长为贷款的第一责任人。完善预警机制,对超过警戒线的学校提出警告,原则上不得增加贷款额度。对贷款额较大的高校,控制发展规模和建设速度。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高职院校,不再搞新校区建设。各省属高校要明确学校“十一五”期间及2015年前的建设任务,严格掌握建设标准,引导高校综合利用现有用地和各类设施。
山东提出,2007年省财政将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通过提高生均拨款定额,增强学校的还贷能力。总结推广学生公寓社会化的经验,引进社会资金,减少学校贷款压力。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体制,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学校基金会,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发展。明确主管部门,制订民办高校财务制度,建立民办高校财务状况监控机制,确保民办高校平稳发展。
山东还提出,坚持勤俭办学。各高校在新校区建设中要坚持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从紧安排非教学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科学控制办学成本,2007年行政事业费用要力争压缩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