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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学生可参加司法考试
来源:     2008-8-14 11:00:00
 

  据《新闻晨报》报道 在4日召开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司法部在总结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据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进一步扩大。从2008年起,中部六省份符合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243个县(区、市)中的98个县(区)被增加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此外,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被允许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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