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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校外兼职:逆行素质教育
来源:经济导报      2009-11-3 12:09:00
 
  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是否合理,历来争论不休。在10月30日召开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上,在职教师能否校外兼职、素质教育如何推进成为讨论最为热烈的两大焦点。

  山东因“铁腕”推行素质教育而成为全国典型,但学生校外恶补之风盛行也是公开的秘密。对此,专业人士提醒,作为校外各类补习、培训机构的重要力量,在职教师校外兼职应当予以规范。否则,无序的教师校外兼职无疑会“缔造”另一个应试教育王国。

  校内宽松 校外奔波

  从1994年8月份官方第一次正式提出“素质教育”概念以来,15年间,素质教育发展可谓一路坎坷,步履艰难。

  素质教育的推行难在哪里?淄博市周村区北郊中学校长程卫东认为,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家长、学校、教师的共同配合与努力。目前,素质教育的推行更多地是靠行政推动,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实施素质教育的合力。

  在政府部门、社会舆论双重压力下,学校也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开展教学工作,另一方面高考成绩又不能出现下滑。

  程卫东说,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在于解决高考制度和社会用人机制。不解决家长对子女升学、就业等后顾之忧,不解决学校主动性欠缺的问题,素质教育的实质性突破必定存在很多困难。

  在高考录取机制没有改变的前提下,想方设法提高学习成绩成了家长和学生的首要目标。正是由于目前选拔性考试的存在,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对考试结果的重视程度丝毫未减,家长会千方百计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于是便不惜一切代价进行智力投资。

  目前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偷”走了本来属于孩子们的休息时间,很多中小学生都不能得到完整的节假日。济南市第68中学教师姚慧源说,“现在学生们陷入了一种‘校内宽松,校外奔波’的快节奏方式。”

  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济南三中教师梁勇认为,校外各类补习机构、辅导学校的助推力是素质教育推进艰难的原因之一,“在素质教育中,我们往往忽略校外素质教育。如果形成校内大行素质教育,校外盛行应试教育的局面,将严重阻碍素质教育的进程。”

  无关联教学行不行?

  巨大的市场需求催生了校外补习、辅导机构的“繁荣”,其中的代课教师不乏在职教师的身影,有偿家教成为在职教师校外兼职的主要形式。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禁还是不禁?山东立法禁止,浙江有条件放开,禁与不禁都有各自的理由。不过在立法听证会上,几位陈述人分情形对待的观点颇具代表性,提出的“无关联”教学方式类似于司法程序中的回避原则。

  梁勇分析,教师有偿家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辅导师生之间存在内在关系,所教学生为该教师的学生,或者该教师与学生同校。第二类是辅导师生间完全无关联。

  他认为,师生之间存在着内部联系的有偿家教和教师自行开办辅导班的行为一定要禁止,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所说的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指的也是这两个方面。“但是,教师对与自己完全无关联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学生能够充分自愿地选择老师,通过补习又能对学习有较大帮助的有偿家教,是否一定要禁?学校音、体、美教师对于无关联的学生进行有偿特长培养的行为,是否也在被禁之列?”因此他建议“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能一刀切。

  提出类似观点的还有律师高建军,他认为,是否允许教师有偿家教关键在于所教学生是否为本校生。如果是本校生,则应禁止。教师在课余时间对其他的学生、对外校的学生实施的有偿教育则不应在禁止之列。而且他建议,“公立学校的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外进行有偿教学服务的,可由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来规定,有偿教育服务不得干扰教师本职工作,所在学校可将此纳入考核。”

  规范化的教师校外兼职行为对净化校外补习环境也有帮助。姚慧源说,家教辅导并非人人都可以从事,如果禁止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否会把更多的孩子推向社会上鱼龙混杂的培训机构?让那些没有经验、没有教学能力、没有资质的人员从事培训,学生也许会陷入更艰难的境地。

  曾做过两年家教的北京师范大学一位硕士研究生对经济导报记者说,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重在规范而非禁止,教师不得办补习班,不得单独对自己的学生进行有偿辅导,但应允许教师通过规范化的教育培训机构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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