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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欲扣毕业生代办费作为捐款 遭学生质疑(图)
来源:东南快报     2007-6-27 7:12:00
 

  一个神秘的电话,引出了一条奇怪的“捐款决定”。

  该决定的内容是,莲花中学将把原本要退还给每个初三毕业生的109元代办费用,拿出部分来作为捐款捐给母校。

  该决定一经学校广播播出,随即在毕业生中引发激烈争论。

  毕业生是否该为母校赠送留念礼物?又该以怎样的方式回馈母校?近日,记者前往引发该争论的厦门市莲花中学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神秘电话

  知情女生曝母校“内幕”

  6月19日,距厦门市一年一度的中考(6月22日~24日)还有3天。

  当晚9时,本报厦门新闻热线接到一女子打来的神秘电话,该女子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只称自己是厦门市莲花中学的初三学生,并曝称莲花中学准备强制毕业生向母校捐款。

  该女生进一步曝称,就在几天前,学校一薛姓老师在学校广播中口头向全体初三学生传达了一个“捐款决定”,根据该决定,学校将把原本要退还给每个初三毕业生的109元代办费用,拿出部分来作为捐款捐给母校,“最后只能退还每人50元”。

  “109元,扣除10元的毕业照费用,学校本应返还每个毕业学生99元,现在变成了50元,也就是说,学校把49元私自扣留作为捐款。”

  该“决定”随即在莲花中学部分初中毕业生中引发了争议,该女生说,既然是捐款,就是要学生自己主观自愿捐出,而实际上,包括她自己在内的许多同学都认为,这并非是他们主观自愿捐的,而是学校意志的强加。

  该女生还透露,近两天,还有一些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集体签名,“好像是准备强制我们开始认捐了,对此,我们真的很不理解”。

  经记者了解,该女生使用的是网通公用电话。

  公开资料显示,创办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的厦门市莲花中学虽然历史不长,但中考一直名列全市前茅,在厦门初中界早已颇有口碑,年年招生出现“爆棚”。

  记者调查

  多位同学佐证女生说法

  为佐证该女生的说法,本月20日,记者来到厦门市莲花中学进行实地调查走访。

  中午11时40分,正值莲花中学放学时段,记者对走出校门口的多名初三学生进行核实采访。

  采访中,有多名初三男女学生向记者证实了该女生在电话中的上述说法,称几天前确实有一位薛姓老师在学校广播中口头传达了该“捐款决定”。

  一家住莲花中学对面的初三男生还告诉记者,那位在学校广播中里宣、读决定的薛姓老师正是学校的初三年段段长薛保国,也是学校的总务处主任。

  “班主任已经让我们在纸上签名了,应该全体毕业生都会捐吧”,一初三女生告诉记者。

  对于是否该为母校捐款,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余名同学,一些同学拒绝了采访;一些同学则回答含糊,称广播上有听到这项决定,但具体情况不清楚,对捐款也持“随意”态度;一些同学持赞同态度;更多同学则觉得此种“捐款”捐得不够明朗。

  一初三八班的女生表示,在学校学习、生活了三年,产生了感情,作为即将离校的毕业生,“也确实应该为母校做点事情,留点纪念,该捐就捐吧”。

  “不担心自己捐的钱最终花到哪去了吗?”“不担心,已有很多届毕业生买礼物送母校,那些东西都留在校园里,是有目共睹的”,该女生带点骄傲的神情回答。

  但更多学生则认为,学校这种做法是“强制捐款”,她们觉得捐得很不明朗,“学生负责捐款,而买礼物是学校负责,捐的钱最终是否全用于买礼物,我们不得而知”。

  一不愿具名的女生告诉记者,要是平日学校讲得很明白的捐款,她会去捐,且捐得心甘情愿,但此次捐款,她很不想捐,迫于周边同学都签名的情况下,她也勉强签了名。

  也有部分毕业生对此表示还不知情,“口头意向,应该还没决定吧?”

  记者注意到,莲花中学1987年建校,到今年(2007年)刚好是建校20周年,目前学校正在积极筹备校庆,准备在今年年底隆重举行20周年校庆。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莲花中学初三年段共有10个班级500多个学生,按每名初三学生49元钱的“捐款标准”来算,捐款总数将在25000元左右。

  捐款留念曾是学校传统

  由于“捐款决定”来自学校广播?20日下午,记者就“捐款问题”采访了莲花中学的初三年段段长薛保国。

  在电话中,薛保国承认自己曾在学校广播中宣读过该决定,“决定是学生干部们一起出的主意,目前还只是意向”。

  薛反复向记者强调,再过两天就是中考了,在此时段内任何话题都是敏感话题,会影响考生心态,并拒绝接受记者进一步采访。

  为得到进一步的说法,记者通过莲花中学校办公室联系上了莲花中学副书记许耀辉,许在一栋教学楼的5楼办公室接待了记者。

  许耀辉告诉记者,他刚刚了解过,此次“捐款决定”确是由学生会提出建议的,“这一年学生会刚换届,可能工作比较积极,薛老师也是根据学生会的提议,在广播里跟同学们传达一下,只是意向,应该不是最终决定”。

  “现在老师和学生都忙着中考,连毕业照什么时候照都还没定,更不用提捐款具体方案了。”

  许耀辉说,莲花中学创办于1987年,创办时期不长,毕业生不多,但过去几年都有毕业生向母亲捐款捐物留念。

  “这些都是学生们自发的,毕业要离开了,要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许耀辉说,从1993年学校第三届毕业生开始,就有学生捐款为母校留念,“当时买的是一幅世界地图,在学校评定基础设施时刚好派上了用场”。

  许称,此后,这种毕业生为学校买毕业留念礼物就作为“传统”被流传下来,这些钱大部分来自学生三年遗留下来的代办费。

  校方说法

  签名只是财务出账程序

  记者了解到,由于现在大部分本地初中生免学杂费、借读费,因此一个初中生每学期的学费大约在200元左右。

  据了解,每名学生都有一张缴费卡,卡里详细地列出了每个项目支出及收费标准。

  许耀辉告诉记者,本校一直实行“多还少补”原则:对于初一、初二两个年段,学生每学期剩余的钱(主要为代办费)用来抵扣下个学期费用;而对初三学生,由于这些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学校一般会将这些钱全额返还给学生,然后再发一份通知告知每个学生家长。

  许耀辉说,他也是刚刚了解到,学生们所说的班主任让学生签名,“那是为从学校财务部出账的必要程序,要每个学生都签名钱才领得出来,而不是要他们签名捐款”。

  许耀辉说,这里面可能有一些班主任在传达时没解释清楚,确实有疏忽。

  对于究竟是否该为母校“捐款”?许耀辉说,学校一直遵循“学生自愿及通知家长”原则,“如果确实是很多学生不愿意,学校也不会强求,且并不是每届学生都捐款为母校留礼物。”

  “像上一届毕业就例外,他们(指毕业生)把钱花在聚会聚餐上,是学生们的集体决定,学校也没有反对。”

  为证实其说法,许耀辉还带记者现场走访了部分往届学生为莲花中学捐款留下的礼物,有世界地图,上面用碳黑毛笔字写着“莲花中学九三届初中全体毕业生”字样;在学校传达室有一个不锈钢制的大邮箱筒,上面贴有“厦门市莲花中学九九届初三全体同学敬赠”字样。

  专家说法

  捐款要遵循自愿原则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先后结束,很多初高中毕业生都面临着与母校离别。

  在离别前,毕业生究竟是否该为母校赠送留念礼物?又该以怎样的方式回馈母校?

  对此,厦门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胡荣博士认为,如果是学生自发组织的,要遵循学生自愿原则,给母校捐款买礼物是可以的,也可给后辈学弟学妹留些礼物,但在这过程中,学校不能变相给学生施加任何压力。

  “在捐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病,一些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一些学生觉得没有捐的必要,但迫于很多同学都捐了,觉得不捐不大好,也只好勉强捐”,胡荣说,这无形当中也给部分学生施加压力,这就需要学生正确对待“捐款”,主观上意志要坚定,“觉得该捐就捐,有能力捐就捐”。

  针对学生所反映的学校老师在广播里公布“捐款决定”,很多学生认为是“强制捐款”,胡荣认为,在广播里公布捐款不妥,捐款一定要遵循自愿原则,学校要避免让学生有“强制捐款”的感觉。(张志鹏 林晓琪 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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