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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学生“英雄救美”溺亡?校方称学校不担责
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都市报     2007-6-20 7:10:00
 
 近一周来,一个名为“心寒——华南第一学府命案”的帖子在珠海各大高校的论坛上流传。帖子叙述了6月9日,中山大学珠海校区两名学生周勇和郭超群在珠海阳光咀沙滩溺水身亡的经过。

  匿名发帖者声称该校应为此事承担责任,还强烈要求读者转发此帖,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随后,天涯、新浪和多个学校的论坛纷纷转载此帖。一时间,引得珠海各大高校学生议论纷纷。

  事发近一周后,学校近日在珠海校区举行的师生为死者募捐的仪式上,首度对媒体“开口”澄清此事。  

  学校是否参与组织?

  质疑:社团组织的活动发生意外学校需担责

  回应:学生自发组织活动,未曾取得学校许可

  “心寒帖”中说:“高考刚结束的6月9日下午正下着大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创业社成员周、郭两人及其他成员在社团组织下赴海边拍DV,下午3点出发的活动,活动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的时候,一个2米多高的海浪打过来卷走了一女生,周郭两人见此情况马上上前扑救,最终女生被救起,可是却付出他们两人的生命,尸体直到晚上11点才被捞起!让人可悲的是,作为一个理应为此事负责、为学生的安全负责的事业单位,校方却将责任一概推净,竟将这一次活动说成是自主出外游玩,以上级不曾知会此事也没做任何批示为由,将所有责任全盘卸清……” 

  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朱孔军上周五(6月15日)专程从广州赶来参加募捐,并委托该校党办负责人向媒体澄清。该校党办负责人称,校方并没有参与组织该活动,活动是在5月下旬,“创业社”社团内部QQ群里的部分同学自发组织的。他们通过QQ讨论,计划在5月底或者6月初进行一次出游,并且邀约了一部分不是这个群里的关系较好的同学,共33人,自行选定地点到珠海三灶镇的阳光咀沙滩进行户外活动。

  而记者接到一份由死者郭超群家人提供的一份校方提供的“6月9日惨剧经过”的材料。材料说,“创业社”对其负有直接责任。这份名为“6月9日惨剧经过”的材料称:“‘创业社’是在中大珠海校区团工委注册的一个社团,根据《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社团管理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社团在举办各种活动之前,须向校区团工委同时提交申请报告、活动策划书、活动经费预算等资料,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可是“创业社”在活动之前并未向校有关部门申报,由于参加此次活动的33人当中,有26名属“创业社”社员,包括该社三名负责人,且发短信、发QQ均由该社负责人或社员发出,因此说明活动是以“创业社”为主题、有组织的户外活动,而不是学生自发的活动。”中山大学校方发言人胡海峰老师在接受采访时否认校方曾向死者家人提供过这样一份材料,认为这只是家长想为这次意外寻找责任人。

  “创业社”的社长陈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活动绝对不是他们社团组织的,而是同学自发组织的,他的参加是由一位同学发短信邀约的。社团的其他主要负责人虽然也参与其中,但是并没有组织,因为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由他牵头才能进行。而事后,校方也没有对该社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胡海峰老师证实了这种说法,他表示,这个活动尽管参与者大部分是创业社的成员,但是并非社团组织,因为社团组织的活动必须经过学校的许可,学校并没有给予社团许可。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几经寻找,均未能找到发出“心寒帖”的帖主。  

  是否真是“英雄救美”?

  质疑:周、郭为救一女同学而溺水身亡

  回应:周水性一般,郭不会游泳,被海浪卷走

  对于“心寒帖”中的周、郭二人是为了“英雄救美”才溺水身亡的说法,校方并不赞成。

  据校方调查,6月9日下午15时,所有参与该活动的33名同学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彩虹门外集体上车,大约16时40分到达活动地点珠海三灶镇的阳光咀沙滩。同学们进入沙滩后,发现沙滩上没有设置任何危险标识,也没有任何救生设施或者救生员。

  17时开始,同学陆续来到海边,开始在沙滩上展开自由活动:

  有一些同学在近水玩耍,有一些在沙滩上打球、聊天、看书,有些人去爬山,另外一些同学去买东西。

  大约在1个小时以后,18时左右,海面的风浪大了起来,几个同学被卷到海浪中。于是同学们立刻大声呼救,一些游客和当地居民立即赶来施救,救起一位女同学。有人奋力游回了岸边。此后,海面上已经看不见人影,到了岸上的同学清点人数,发现有两位同学没有上岸。同学们马上拨打110以及120等求救电话,同时也沿着海岸线搜寻同学。此后,警察和搜救人员来到海滩,大部分同学被安排离开,留下几位同学帮助搜救队进行搜救,直到晚上11点左右,遇难同学的尸体才被打捞上来。

  据记者了解,获救的卓姓女同学目前正在家中休养。

  死者周勇的父亲向记者介绍,周勇虽然会一点游泳,但是水性并不是很好,而郭超群的家人也向记者说明郭超群并不会游泳。所以他们认为两人并不是为了救女同学而被海浪卷走的。陈凯对记者说,自由活动之后,自己没有和郭、周两位同学在一起,虽然参与了后期的寻救工作,但自己并未目睹两位同学溺亡的过程。

  证实二人死亡之后,学校一直在安抚死者家人的情绪,经过协商,每个家庭获得“补偿金”两万元。对于这个象征性的“补偿”,两名死者的家长都表示,“不满意也没有办法了。”虽然心情悲痛,但是家长的情绪都比较平静。

  在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范围的募捐仪式上,共募集款项59063.2元。

  中大珠海校区的学生表示,此次事故虽然是个人自发组织的,但是给他们的震撼却很大,有些同学还把QQ签名改成了“安全第一”、“生命可贵”等,提醒自己和同学朋友以后在活动的时候一定注意安全。(吴渤 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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