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区中小学校让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一项艺术特长以及一项包括整理、打扫、自我保护、烹饪、缝补在内的生活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见2008年10月27日《新京报》)采取不发毕业证书这种“恫吓式”的方法推行素质教育,显然不足取。
对中小学生开展素质教育,包括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掌握一二项体育和艺术技能,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无疑是必要的,但应该采取科学的方法加以引导,而不宜采取考核不合格不发毕业证的方法施压。这是因为,在应试教育体制下,考试成绩仍是考察学生是否合格的主要衡量标准,而体育、艺术和生活技能只能作为参考并量力而行。例如,烹饪、缝补、电器安装、理财等技能,作为孩子略知一二也就可以了,因为这需要他们独立走进社会生活后在实践中积累和提高,没有必要拔苗助长。
因为体育、艺术和生活技能考核不合格不发毕业证的做法,也是教育管理部门给自己出了一道难题。这不仅仅因为这样会增加中小学生的心理负担,还因为它违反了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学生小学、中学毕业后不发毕业证书,不允许升初中、升高中,不是剥夺了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么?作为一个区的教育局,既没有这个权力,也颇为不妥。不知青羊区教育局在制定《方案》的时候,是否认真考虑过这些问题。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作决策、定政策时,一定要进行科学性论证,不能顾此失彼,更不靠拍脑门。但愿成都市青羊区教育部门能够重新审视自己的《方案》,各地教育部门也须从中汲取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