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让我们贫困生更有信心地走进大学校园。”昨天,与南江农村合作信用联社签订了《助学借款合同》的大学生代表高兴地说。
今年,南江县贫困学生救助中心和南江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首次共同审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家将合作协议签订的当日,就有30多位贫困大学生前来办理贷款。
根据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必须是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且本人入学前户籍、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新入学和在读的高校学子均就可以到当地县级贫困学生救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所申请的贷款额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获得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毕业后贷款进入还款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得上浮。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也就是说学生在校读书期间,贷款是免利息的。这一政策的实施,让许多贫困的大学生能够完成学业有了保障,解决了家长和莘莘学子的燃眉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