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乌鲁木齐市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开始实行周报制度。在此次整治中,药监部门严查违规销售“肚子药”等药品行为。
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强化校园周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重点规范药品和成人用品销售行为,打击未凭处方销售复方地芬诺酯片、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等容易被滥用的药品行为,严禁将此类药品和成人用品销售给未成年人。
据了解,复方地芬诺酯片俗称治“拉肚子”药,是治疗慢性腹泻的药物,属处方药。这种药是杜冷丁的衍生物,是一种毒品的替代品,使用不当易引起的中毒症状表现为发热、皮肤潮红等服用过量会产生幻觉、嗜睡。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少年的好奇心比较强,容易受到不良的引导尝试服用这类药物。在校园周边规范此类药物的销售,为青少年远离这些药品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市卫生局畅通信息渠道,实行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
截至目前,全市检查学校周边药品零售企业109家,成人用品店36家,餐饮店、食品经营店、小商店178家,对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2家超范围经营食品的商店做出了下架处理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