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东)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自治区酒类流通管理实施细则》将正式施行,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商店及个人,将被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自治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实施细则》将于8月份正式施行,届时,各有关部门将对全区酒类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努力为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原载 《中国教育报》2007年6月20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