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来临之际,市教育局下发《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的通知》。这是全市上下在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过程中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的区域推进苏州素质教育的共同行动。日前,苏州市教育局就《三项规定》的颁发召开了各区教育局长和各校校长的座谈会。
《三项规定》是根据苏州教育的宏伟目标而制定的,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保障措施,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在于促进人的现代化,在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能力。《三项规定》中最主要的亮点,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把学生从紧张的学习生活中解放出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社会实践和团队班会活动,激发兴趣、培养特长、发展个性。
市教育局鲍寅初局长在座谈会上表示,规定的出台表现了政府部门坚定不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他说一定要尊重孩子身心发展的科学规律办教育。还时间空间于学生,还兴趣爱好于学生,还体育美育于学生。他深情地告诉在座的校长们,学校里除了有琅琅读书声、教师讲课声外,还应该有快乐的歌声、运动的呐喊声。学生们要享受丰富的校园生活,要让他们的求学生活充满色彩。鲍局长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苏州市教育局还将制订评估细则加大监督力度,从而保证规定不折不扣地全面实施。
在《三项规定》中最突出的特点是针对社会关注的招生考试、学校办班和中小学节假日集体补课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明确公办小学、初中学生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小学和初中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明确自2007年秋季入学开始,公办、民办中小学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现有实验班政策不变。明确公办、民办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节假日整班补课。
《三项规定》中还明确要求教师不搞有偿家教。指出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校长和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育科学规律,用少的时间,用好的方法,提高课堂效率,提高教育质量。《三项规定》重申:坚决反对在职教师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行为,严禁在职教师在工作日从事有偿家教,严禁对本校学生从事有偿家教。
座谈会上,苏州市各区教育局领导和各校校长都明确表示拥护《三项规定》的出台。苏州中学倪振明校长认为,《三项规定》是对老百姓的负责,是真心实意地推行素质教育,措施到位,对学校具体的实施时间、内容和方法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苏州市实验小学徐天中校长则认为,实施中关键要做好教师专业发展建设,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校长要做好引导工作,取得社会、家长心底的认同感。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祁建新院长表示,从表面上看,好象学生少上了一堂课,但是对照国家课程计划来说,苏州的孩子并没有少课时,反而比别的城市的孩子多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快乐时光,从科学的角度来说,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华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