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榆树市八号镇兴国村16岁少女李妍(化名)面对满墙的奖状难过地闭上了眼睛。在另一个房间内,她的父母面对女儿的失忆泪流满面,而这一切的苦果都缘于一起车祸,而这起车祸的肇事者竟是李妍的同学,事发地点是她就读的学校,面对这样一起车祸赔偿问题显得十分棘手……
事发很突然
少年校园内将花季少女撞飞
2006年11月4日,榆树市八号镇大岗中学初二二班男生宋强(化名)趁午休时间,在学校对面的面包车内听音乐,由于车主未将车钥匙拔下,并不会开车的宋强竟将面包车发动,随后闯进校园,而此时该校初二一班的女生李妍正准备回教室上课,这时宋强驾驶的面包车突然闯过来,将李妍撞飞,李妍当即昏迷不醒。
车祸发生后,校方分别向榆树市交警大队及八号镇派出所报案,同时将耳朵出血、昏迷不醒的李妍送到榆树市人民医院抢救。入院后,李研的脑部出血,生命垂危,两小时后紧急送往吉大一院。在15天后,李妍终于从昏迷中醒来,2007年2月1日,李妍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后果很严重
优秀女生失忆忘记所学知识
16岁的李妍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是班里的班长,在2005年至2006年度的期末考试中,名列全市联考第四名。李研遭遇车祸挣扎在死亡线上时,学校领导和老师无不为这样一个优秀的女孩而惋惜。病历显示,在车祸中,李妍的左侧额叶脑挫裂伤,颅底骨折。
从昏迷中醒来后,李妍对车祸的过程完全没有记忆,虽然认识前来探望的亲朋,但事隔几个小时后,就无法想起。5日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原来学习成绩那么优异的李妍竟对以前学过的知识一无所知,完全处在失忆状态。当其面对自己满墙的奖状时,也是若有所思,经提醒明白是怎么回事时,难过的闭上了眼睛。面对女儿的现状,其父李树彬心如刀割,很是为女儿的未来担忧。其母孙大彦说:“新学期开始后,我们将把女儿送到榆树市中学上学。”
地点很危险
校门直通马路没有警示标志
榆树市八号镇大岗中学位于八号镇街内,校门前几米远就是镇内的一条主要交通干道。另外,校门前有两家饭店,门前经常停靠车辆,肇事学生宋强就是在其中一家饭店门前违规驾驶的机动车辆。此外记者发现,虽然该校处在镇内交通主干道上,但校门前却没有设立任何警示标志。5日记者采访时恰逢午休,许多初三补课的学生鱼贯而出,一些过路司机根本不避让横穿马路的学生。
就李妍校园车祸一事,该校王守余校长说,宋强在违规驾车闯进校园时,在门口值班的校工发现后上前制止但没有拦住。在李妍发生车祸的现场,操场大门前一处混凝土防护墙被撞得“皮开肉绽”。王守余校长指着冰冷的砖地心有余悸地说:“如果车不撞在护墙上,李妍很可能当场毙命。”
赔偿很棘手
学校车主肇事学生都有隐忧
在这起校园车祸中,学校、车主、肇事学生、受害者形成了特殊的“四角”关系,5日,李妍的亲属来到学校,要求校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王守余校长表示,在此起车祸中,学校有一定管理责任,李妍入院后,学校先后拿出了约25000元医疗费。另外,学校参加了保险公司的校园险,李妍的医疗费用将由保险公司赔付。李妍校园内被撞的当天是星期六,按规定应该在家中休息,然而该校违规补课,违反了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此,榆树市教育局纪检部门正在就此事展开调查。
在大岗中学,肇事学生宋强的母亲面对记者的采访欲哭无泪,她说,目前宋强已被校方开除,由于家中生活贫困,在赔偿问题上一直很为难。面包车主王雪健更是很无奈,车祸发生后,他的面包车被交警部门扣留。事发时,他让宋强帮忙打扫饭店的卫生后,便允许其到自己的车上听音乐,没想到车竟被宋强开走并肇事。此起车祸中的“四角”关系在赔偿事宜上显得很微妙,目前,李妍家已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焦点问题
校园内的车祸
是交通事故吗
李妍校园内遭遇车祸致残的事件,也引发了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此起车祸是否构成交通事故?
据了解,车祸发生后,榆树市交警大队在接到校方报案后赶到了现场,并进行了勘查。然而直到3个月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没有作出。对此,榆树市交警大队事故科单雨东说,受害女孩李妍的家属不配合,没有提供司法医学鉴定。另外,如果李妍的伤势构成了重伤害,将移交刑警及法院处理。
对于这一点,李妍的父母及律师指出,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吉高法(2003)61号《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在厂区、矿区、林区、农场等单位自建的专用通道、乡间小道、田野机耕道、城市楼群之间的通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内的通道不属于本会议纪要所指的道路,在其上发生的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既然此起发生于校园内的车祸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不应该介入,这只是一起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