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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多数学生实际上缺乏法制观念
来源:星辰在线     2007-1-15 9:13:00
 
       高校法制教育课看似齐全实际上多数学生缺乏法制观念
  2006年12月15日,玄武区法院作出宣判:左凡持刀捅伤他人身体,造成1人轻伤、2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他是在遭到徐方等人的不法侵害时,持刀伤人,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左凡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徐方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分别判处王某、孙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对于判决,被告人左凡、徐方等均表示接受。面对记者采访,他们不愿多说。左凡称“自己社会经验不足,以后应吸取教训”。
  徐方在左凡所在高校的BBS上发帖称:“我也是来自偏远农村的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才有今天的工作和生活。父母都是普通农民,他们靠种田供养我们姐弟几个读大学。现在他们一身病,还在农村种地。到现在我都没敢告诉他们这件事,我怕他们承受不了,看来只能隐瞒一辈子了。我只觉得太对不起左凡和他的家人,对不起受伤的人,以及我的父母,但我也实在无能为力了。如果你们能见到左凡,替我说声‘对不起’。”
  根据惯例,这起被告人为在校学生的案件放在少年法庭审理。王萍称,法院在判决时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考虑了“在校学生”、“初犯”等情况,为的是“治病救人”。
  在王萍看来,近年来,大学生犯罪屡屡发生,而高校的法制教育课看似齐全,实际上多数学生缺乏最起码的法制观念。不少大学生被告在宣判后的第一句话都是“如果早知道后果这样严重就不做了”。
  王萍认为,学校应该教会学生在合法的范围内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保证面对伤害时作出正确的选择。比如左凡就可以有别的选择,事前徐方的女友曾劝他不要见面或是陪他一起去,都被左凡拒绝了。而在事发地不远处就有一辆值勤的警车。事实证明,接到报警后不到一分钟,警察就能赶到现场,如果事先请朋友暗中照顾,就不会有后来那一摊摊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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