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大学一位高校教师看到很多学生在起劲地填写一种会员表格,据说缴36元钱填了表,就可以获得兼职机会。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这是一些中介公司利用“校园代理”推销所谓会员卡,但其中却暗藏猫腻。
近日,虹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了劳动监察,并已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发现问题 老师上门走访
前段时间,一位老师发现很多同学在填表格,名为“高级人才网络中心”,据说,每张表格要收28元———36元不等。
老师在“114”并没有查到该公司的地址,老师来到这家“富朗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她发现除了少数学生上门来找兼职外,绝大部分学生则在该公司领取宣传单、会员卡,数量还非常大,一领就是50份,上百份,原来这些学生是该公司征召的“校园代理”。
老师认为这其中很有些传销的味道。
记者调查办公室很简陋
近日,笔者来到黄浦路120号B座301室,在一堆乱七八糟指示牌的引导下,笔者终于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摸”到这家中介所。只见门上胡乱贴着几张白纸,写着公司的名字。唯一一间办公室十分简陋,只有四位工作人员,四台电脑,电话铃声此起彼伏。
“你是来申请校园代理的吧?”见笔者摇头,小姐又问:“那你是会员吗?”笔者再次摇头,接待小姐便将笔者推给了另一位韩小姐。韩小姐介绍,该公司专门为大学生提供兼职信息,并承诺只要缴纳28—36元不等的会费,就会一直为学生介绍兼职,直到满意为止。这家公司生意很红火,仅在十分钟内,就陆续来了五六位大学生。很多学生并不是找兼职,而是询问起申请校园代理的有关事宜。
公章是印刷体
韩小姐拿出一张“富朗校区管理员协议书”,极力推销“校园代理”。只见协议书上列出了12项条款,其中说明校园代理的职责是帮助公司促销会员卡,只要推销一张会员卡,吸纳一人入会就可得6元-9元报酬,另外还有一定的车贴和奖金,最高奖金为700元,而申请校园代理却没有任何门槛。不少学生立即心动起来,有的甚至没等工作人员解释完,便迫不及待地在协议上签上名字。
笔者发现,协议书上甲方(上海富朗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加盖的公章,居然是黑色的印刷体。当笔者就这一情况与公司交涉时,该公司一位中年女主管答复说,这一公章确实没有法律效力。
学生掏空腰包
笔者又发现了不少漏洞,协议书的第一条明确规定:甲方在每个学校只招收3名校区管理员。可工作人员接听每个电话时,结束前都要附带一句,询问兼职大学生是否要做校园代理,对有意者进行电话预约。
一位来自建桥学院的学生说,据他所知,他们学校已经有四五名代理员了。不少当场签协议的学生也告诉笔者,一些学校的校园代理远远不止6名,有的甚至多达10名-20名。
当笔者提出质疑时,这位小姐立即改口说:“我们是要招3名男管理员,3名女管理员,共6名,这要根据学校的大小和区域来确定代理的人数。”
签完协议后,“校园代理”要领取公司的资料、会员卡回学校推销。公司要求学生以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抵押。“没有这些证件,我们平时都会很不方便的!”一位同学说道。“那就缴50元押金吧。”工作人员似乎很通情达理。这位同学只好缴纳了50元,可公司却没有给该学生开具任何收据。
有位入会同学当场要求该公司为其提供一份兼职,笔者跟随该学生前往江苏路的一家公司去面试,最后这位同学又被面试公司收取了110元的押金。
监察部门招聘须签劳动合同
记者将该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12日,虹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前往该公司进行了劳动监察,并已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对所反映的情况将作进一步调查。记者21日从监察部门获悉,经过营业执照检查,该公司的人才中介许可证在年检,已警告他们合法经营。
监察大队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求职者提高警惕,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必须签劳动合同,不能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能盲目签字、随意缴钱。如果一经发现并支付钱款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公司操作多处违规
上海市万邦律师事务所沈飞律师告诉笔者,该公司的操作行为存在违规之处:首先,协议书上的复印公章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纠纷,公司可以以此作抵赖。
其次,任何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扣押劳动者个人证件,有关执法部门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才能扣留证件,更何况这么一家所谓的劳务信息咨询公司。再次,收取学生钱款不开具任何发票,也不符合常规。作者:□实习生 钱钰 记者 王凤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