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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票不符 家长质疑学校乱收费
来源:西部商报     2006-4-6 8:17:00
 
 收了174元各种费用,却只开69元的收费凭据。这不,兰州市秦安路小学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昨日,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该校学生家长先后向“三只眼”联合采访组反映了此事。

  钱票不符 收174元开69元的收据

  4月4日,在兰州市秦安路小学上三年级的强强(化名)从学校带回了一张新学期的收费收据,收据显示强强今年交的费用为69元。可强强父亲仔细回忆,学校春季开学后向学生实际收取了174元的各项费用。“会不会是记错了?”强强父亲第一时间拨通了强强同学家的电话。一问才知道,原来和强强一个年级的学生都交了174元,而无一例外地收到了69元的收费收据。“请你们帮我们查一下,这多出来的105元究竟到哪里去了。”昨日,强强的父亲向“三只眼”联合采访组求助。

  学校回应:收费合理有据可查

  昨日下午,在听取了记者的情况说明后,秦安路小学分管教学工作的李副校长表示,学校收费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进行的,全校2181名学生因年级和课程设置的不同,除在书本代收费用上有所差别外,其余费用都是69元。三年级整体收取的各项费用除以上两项外,还有代收的书本费94.05元和校本课材料费10.50元(校本课:是学校依据教学特色独立开设的课程,学校要收取印制费用)。

  据该校总务主任史老师介绍,学校课本费收取标准以实际发生金额收取,一至六年级从54.95元到116.95元不等。由于课本和作业本统一从书店购买,书店只能向学校开具发票,而学校在4日当天才收全所有书本费用,还没来得及给家长开收据。

  当“三只眼”记者问及学校收取10.50元校本课材料费的依据时,李副校长表示,校本课收费可能尚未向物价部门申请收费依据,而春季开学后,该校已经收取了2万多元的校本课材料费。

  物价局:未通过审批为乱收费

  对于秦安路小学收取校本课材料费的做法,记者采访了城关区教育局。该局的张军局长告诉记者,今年教育部门抽查过学校收费情况,各学校都是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城关教育局主管课本费用的蒋毅群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学校没有固定的资金开展校本课教育,学校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可以理解。

  甘肃省物价局法调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有通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均为乱收费,如果记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物价部门将依法处罚乱收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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