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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台再就业培训补贴优惠政策
来源:福建之窗     2009-3-24 9:07:00
 
    集美日前出台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优惠政策,培训鉴定补贴标准具体为: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初级工每人不高于400元,中、高级工每人不高于600元;参加市再就业培训的,初级每人不高于600元,中级每人不高于800元,高级每人不高于1200元;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技能培训项目的,每人不高于1600元。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中的“4050”人员、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第一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时,免收培训费,通过初次技能鉴定,财政按每人150元标准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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