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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借读费,可能引发更大规模择校热
来源:     2008-11-27 10:45:00
 
昨天,财政部、发改委的一条禁令宣告一项延续了20多年的收费项目———借读费结束。有专业人士表示,借读费的取消,可能引发更大规模的择校热。
    自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教育的10项,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名列其中。2006年开始,我省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取消借读费。
中学生一年省下1500元
    今年10月28日,省教育厅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最新的《山西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公示》。其中规定,小学阶段借读费,地级市城区小学300元/生·学期,太原市500元/生·学期。中学阶段,地级市城区初中500元/生·学期,太原市750元/生·学期。
    也就是说,太原市小学生一年的借读费用是1000元,六年6000元;中学生一年的借读费是1500元,三年总计费用4500元。这对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城市化进程引出“借读”
    借读生,刚开始并没有这个称呼。
    太原市45中温校长表示,城市化进程带动了外来人员务工,随之有了借读生。上世纪80年代末,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进城谋生,他们立足后,涉及到了其子女上学的问题。虽然名称不同,但借读生主要是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几经变身渐合法
    在太原市,上世纪90年代掀起了择校热。学校的办学费用有限,多收学生,自然就有了收费问题。当时,太原市的学校开始收赞助费。各校收费的标准不同,多的八九千元,少的两三千元。
    学校收费标准不一,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于是政府将这一费用进行了规范,不允许学校收赞助费,所以在教育部门的收费项目中多了一项择校费,但是依然未能平息社会争议,于是就有了借读费这个名称,而且这项费用的收取有了明确的范围:户口不在太原,需要在太原的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缴纳此项费用。
借读费替代择校费
 “对于自行跨学区到其他学校借读的学生,可收取一定的借读费。”这是我省在2004年教育收费改革文件中对于借读费的定义。
    在教育部门“一费制”的文件中明确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和初中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原则,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合理统筹安排入学。借读费和住宿费对于自行跨学区到其他学校借读的学生,可收取一定的借读费。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学校轨制制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学校班容量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借读生的数量要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当年计划内实际招生人数的20%。借读费和课本费、作业本费要在开学时一次性收取。
    2004年,教育收费的改革并没有遏制住太原愈演越烈的择校热。有择校就要有收费,但是择校费是不允许收取的,于是借读费就成为了择校费的替身。
政策配套方能落实
    虽然借读费有着严格征收标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规范现象频频出现,历年教育收费投诉中,“借读费”都是热点问题之一。
    太原市一位教育界的专家也表示,取消借读费减轻了家长的一些负担。但借读费是学校弥补教育投入不足的一个途径。这种情况下,国家应考虑政策的配套,完善教育投入办法,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如果没有配套,可能就会出现一些极端做法,比如拒收借读生,还有可能变相要求家长“捐资助学”。
可能引发更大规模择校热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农村学生都挤进城市就学。既然不收借读费,在哪里上学都一样。城市教育资源比农村多,教育质量高于农村,自然选择在城市学校就读。
    一些业内人士担心,并非交了借读费,就一定能“借读”,一方面要得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另一方面学校也要同意接收且有名额。相比之下,借读费的“作用”远没有择校费大。在家长的负担中,占大头的也是择校费。
    在取消借读费后,择校的辖区门槛不再像以前那么明晰,家长省下的可能是“借读费”这个小钱,暗里反而要花更多的钱在“择校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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