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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高中择校费先择地试水 成功后全省推广
来源:     2007-12-12 15:12:00
 
记者昨日了解到,广东省教育厅就取消高中阶段择校费问题与省政协委员孟浩、王则楚等取得共识:在某些有条件的城市先行试点,逐步推及全省。

在今年广东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孟浩、王则楚
、刘守桂等委员提交4份提案,矛头直指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

昨天上午,省教育厅有关人员上门,与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就取消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问题进行沟通。日前,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等7人与孟浩委员面谈了一个小时,征求意见。

省教育厅认为,收取择校费,是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和教育入学不公平矛盾的外在表现,是整个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在经济社会和教育进一步发展中缓解并逐步解决。在国家尚未明确取消招收择校生政策的情况下,目前全省统一取消择校费的条件尚不成熟。

省教育厅表示,赞同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取消择校费,并将与各级教育、物价、财政、纠风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学校严格执行现有政策,防止扩大择校生规模,确保择校费规范管理和使用,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教育。

王则楚委员透露,省教育厅免掉了50多名义务教育阶段违规收择校费的校长。

据省教育厅介绍,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解决择校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减少择校行为。今年,省教育厅已在全省选择5个县(区)进行试点。同时,加快发展优质民办教育,为群众选择优质教育提供条件;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在面谈沟通中,委员们提出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首先取消非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对可收取的择校费公开数额、学生人名,开具发票,择校费使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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