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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教育收费大检查 “择校费”等均在检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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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沈晚报 2007-11-15 16: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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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教育收费检查已经开始。4日,沈阳市物价局称,2006年秋季开学以来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都在即日起开始的专项检查之内。
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其中要重点对农村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范围如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择校费”,或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中小学校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复读班并收费等行为;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以外以民办生、计划外学生、自费生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高等学校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结业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相同专业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各类证书工本费、各类押金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行为。
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行为;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不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的行为。
另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宣传推广费、培训费、劳务费、开发费等名义向教材出版发行单位违规收费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也被列入此次专项检查。
对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单位,物价部门将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物价部门将追究当事人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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