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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规范中小学办学 义务教育阶段不开除学籍
来源: 银川晚报      2009-2-19 9:17:00
 
    昨日,记者从银川市2009年教育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出台并实施。此规定旨在坚决取缔快慢班,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考试方式录取新生,杜绝高中保送生以考试方式被录取,大力规范招生范围和招生秩序,并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严禁一切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普通高中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招生,不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坚持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规定》内容较为细致,对学生作息时间和学生家庭书面作业的总量都有着严格的控制。如,走读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每天不超过6小时,中学每天不超过8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时,高中不晚于22时;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集体补课和有偿补课(高三年级除外);提倡依据学习内容适当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高中阶段应该在相对集中的时间里布置研究性学习任务。

  另外,《规定》要求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义务教育阶段不开除学生学籍;高中阶段学校要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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