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合作 >> 合作办学政策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有“谱”
来源:合肥晚报     2008-6-5 9:58:00
 
据省物价局近日批复,今后凡依据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高教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学费标准均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3年257号文件执行。
    经审核,同意滁州学院与韩国韩瑞大学合作培养的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学费标准,按照省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等规定执行,即每生每学年1万元。安徽大学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3+1”合作办学国内三年普专学历教育学费,继续执行原先关于安徽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年9000元。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