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
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5月5日
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务院科级干部局联合发出《关于下达1980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确定全国258所高等学校、205个科研机构计划招收研究生6420人,其中高等学校招收5380人。
10月22至28日
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座谈会。会议征求关于审定首批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的意见,酝酿修订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条例,讨论1981-1990年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的长远规划纲要。
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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