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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扩大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 
来源: 长江商报     2008-12-31 11:08:00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6次会议29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延东强调,提高质量,创新制度,完善有中国特色、符合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规律的学位体系。 
  刘延东强调,一要进一步调整学位授予的层次结构、类型结构和区域布局,增强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二要努力提高学位授予质量。三要发挥学位工作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的杠杆作用,引导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找准定位,办出特色、办出高水平。四理顺政府、学位授予单位和社会的关系,扩大学位授予单位自主权,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创造良好机制。五要更加重视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学风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学位评价体系,创造良好的学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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