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合作 >> 学位认证信息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办理出国学历公证
来源:淮海网     2007-5-6 14:29:00
 
     近几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法制建设的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无论是出国(出境)工作、学习、出访、定居,还是在境内就业就学,部分国家、地区或有的单位均要求当事人提供经过公证的学历证明。为保证公证机构所证明的学历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维护国家学历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以及高等教育的信誉、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打击伪造学历证书的不法行为。现就办理学历公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学历公证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供的用于办理学历公证的学历证书,经查证属实的,方可出具学历公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必须要求当事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以此作为认定学历证书真实性、合法性的依据,出具学历公证书。
    二、经教育部授权的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云南省高等学校学历认证中心,为我省出具有效《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的学历查询和认证服务机构。
    三、对真实有效的学历证书,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或云南省高等学校学历认证中心将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教育部在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使用梅花水印的A4型纸,纸面的淡蓝色底纹印有“高等教育”、“GDJY”字样,出具时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各公证处在办理学历公证时,应根据其特征认真辨别。
    五、学历公证是一项政策性、权威性很强的工作,各公证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审查验证,以确保学历证书和公证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
■相关链接  
  • 郑州大学出版社
  •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简介
  • 经济科学出版社简介
  • 上海人民出版社简介
  • 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简介
  • 中国教育实践与研究论坛征稿启事
  • 美国《国家地理》摄影大赛五一开始征稿
  • 《市民视线》栏目有偿征稿 欢迎网民用镜头投稿
  • 《绿色 现代 和谐•新陕西》主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随州农行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
    ·培养良好生活习惯 幼儿教育…
    ·中国出现这样的教育理念与…
    ·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防教…
    · 09年考研英语强化阶段复习…
    · 考研备考最后四个月 黄金…
    ·从三鹿奶粉事件看考研复习
    ·青鸟打开就业出路:高考失意…
    ·09年重庆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2008年成人高考复习最后一…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