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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治校应把握好三个“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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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教传媒网 2010-2-24 14: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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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在办学治校的过程中,要把握好责任唯一、命令唯一、标准唯一等三个“唯一”的原则。 责任唯一。校长布置任何工作,首先要明确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当你把一项工作的责任分摊到两个或更多的人身上时,你就会发现没有人会对此负责。 为此,作为校长,要处理好以下问题:第一,认真审查、科学设定学校的组织结构,重新检讨现有的机构设置是否存在边界模糊或职能重叠、职能盲区等问题。如果存在,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第二,按照科学的分工协作原理明确地为员工界定工作范围及工作权限,避免人员之间职责交叉和重叠现象。第三,为下属界定职责时,要遵守科层制运作的基本规范和章法,杜绝平衡权力和制约下属等心理。如果你把一项原本应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的工作交给一位已经从校长办公室调到其他处室的人去做(原因仅仅是你用惯了此人或是此人让你觉得可靠),就极易造成部门和属下之间心存芥蒂。 命令唯一。管理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每个人只能有一个直接上司。当一个员工有两个或更多的顶头上司时,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是:一个上司出另一个上司的丑,或不同的上司做出相互矛盾的指示,其结果都会导致混乱、效率低下和无人负责等情形。 本来,如果校长、分管副校长、中层干部、教职员工,决议一层层下去,或反过来,意见一层层上来,声音可以是一致的。但现在有些校领导,违背层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校长不同分管副校长通气(可能是无意的疏忽,也可能是有意要架空某人),越过分管副校长直接发号施令;或分管副校长不请示主管校长自作主张,就很容易出现两个声音,而造成属下的不知所措、无所适从。在这里,应该重申科层制管理的一个基本规范:上级对下级可以越级检查,但不可以越级指挥;下级对上级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可以越级请示。 标准唯一。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标准唯一也是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只有这样,当评估某人某事时,才有明确的依归,才容易做出孰是孰非、谁优谁劣的判断,从而减少甚至避免思想的混乱,保持学校舆论的一致性,提高工作的效能,更好地建设和谐校园。 但现在看来,有些校长不是这样,他们往往在合乎自己的意愿时便依据制度,在不合乎自己意愿时就对制度视若无睹,推行自己另一套想法。说得直白一点,他超然于制度之外,甚至凌驾于制度之上。说到底,这是一种“人治”的思想在作祟。这里我们不去探讨它深层次的原因,只想强调,一旦校长试图用两套标准、多种标准甚至没有标准处理问题时,你就开始使问题变得复杂了,其结果必然是教职员工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会紧跟着发生紊乱,学校就会不治而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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