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招生对象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未婚。
    2、政治条件: 报考考生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武警部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3、身体条件: 报考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三总部[1997]后联字2号)。
    部队内部招生按《武警部队院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办理。

 
 
  
 
  
   

 
政治审查、面试和身体检查: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军人的职业特点,报考考生,必须经过政治审查、面

 
   
  
试和身体复检等程序。
    1、政治审查:参加政审的考生数量,由各省(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报考我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中,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4倍确定。政审对象确定后,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审结论。
    2、面试:参加政审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省(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从入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3、身体检查: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考生体检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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