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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县域职教督导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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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9-2-10 9: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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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教育厅获悉,该省决定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并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责任,建立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人士说,连续三年督导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主要责任人将被"亮黄牌",影响其升迁提拔。
早在2006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就颁布《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保持30万人以上,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规模一半以上的目标。但湖南省副省长郭开朗认为,职业教育仍是湖南省教育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能力十分薄弱,办学机制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王键说:"凡是主要领导不重视,政府责任不到位的地方,普职比例严重失调,职业教育事业严重滞后。"他说,个别地方中等职教至今仍是空白,有关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政令在这些地方长期以来行而不畅甚至不通,普职结构严重失衡。为此,湖南省决定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将职业教育专项督导结果作为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从2008年到2012年,湖南省将用5年时间完成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首轮督导评估。今年上半年,将选择1到2个县进行试评估。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方面:职业教育发展环境、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教育强县(市、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督导评估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县(市、区),将按组织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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