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用交教科书费用了,已购买2007年秋季学期教科书的孩子近日都将拿到退费。昨日,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在1月20日前给已缴教科书费用的学生退还费用。
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科书。目前,我省各地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学生已经交费购买了2007年秋季学期的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决定退还学生已缴纳的2007年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对已收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小学生每生35元、初中生每生70元的标准退费。
省教育厅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认真核实应退资金,确保在2008年1月20日前将学生缴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按国家补助标准如数退还。不得再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学期的教科书费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免费教科书资金。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公示退费政策和退费情况,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