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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考生中考享受降分投档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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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2009-6-13 9: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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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即将到来的中考中,10类考生可享受降分投档的优惠照顾政策。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各市不得另行制定加分政策”的规定,以前省城制定的不符合上述照顾加分政策的一切规定,从今年起一律停止执行。
这10类考生是:烈士子女交验省民政厅的证明,可降低20分投档;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含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交验民政部颁发的《残疾证》和省军区、省公安厅的证明,可降低10分投档;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交验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的证明,可降低20分投档;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交验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可降低15分投档;台湾省籍考生交验省对台办公室的证明,可降低5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交验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市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证明,可降低5分投档;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省一等奖(获奖证书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交验其获奖证书和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有关获奖登记表,可降低5分投档;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时间截至2009年4月30日)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比赛,获省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交验其获奖证书、证书复印件,并填写有关获奖登记表,可降低10分投档;父母双方及子女均属农村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交验《户口簿》和县(市、区)计生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报考职业高中和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时,可降低10分投档。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娄烦县户籍考生:娄烦中学,阳曲县户籍考生:阳曲一中,清徐县户籍考生: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古交市户籍考生:古交一中和古交二高,小店区户籍考生:小店一中,尖草坪区户籍考生:尖草坪一中,万柏林区户籍考生:太原二十中,迎泽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二中,杏花岭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三中,晋源区户籍考生:晋源实验中学;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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