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由广州市招考办组织。招生学校的补录计划数等于第一、二阶段录取后的剩余计划数与注销数之和。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注册报到的,由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注销其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职业类学校录取而要求放弃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等均可参加补录。每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招生学校以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补录。所有注销、补录的信息必须录入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以确保中招数据的一致、准确。对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招生学校必须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录入学生的基本信息数据,才能进行补录。对被补录的学生,市招考办不再发《录取通知书》。
要求参加补录的应届毕业生,凭2008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或成绩证明到招生学校办理补录手续;无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初中往届生和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凭户口簿、身份证及初、高中毕业证或结业证办理补录手续。
8月14日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网址:www.gzzk.cn)上公布部分中职学校补录计划;8月16日—27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办理补录手续;8月18日—27日、9月1-24日已被录取要求放弃原录取资格参加补录到其他学校的考生办理补录手续;没有报名的其他考生办理添加报名信息,注册入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