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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年10.8万人参加中考 总位置值有变
来源:     2008-3-29 10:11:00
 
总位置值有变,分配生、宏志生、网招生三项优录不能交叉申报,2008年武汉市中考招生录取政策会有七大变化。昨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教育事业计划招生工作会议。

  据估算,今年我市约有10.8万考生参加中考,比去年减少约2
000人。今年我市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2万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4.82万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0.38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下同)招生5万人。

  相比去年中招政策,今年政策有10处保持稳定,7个方面有较大变化。比如体育升学成绩由20分增加到45分,每个等级的级差也由去年的0.5调整为0.7,因此今年中考的总位置值发生了变化,最小位置值由过去的7.5提前到7.3,最大位置值由过去的54.9变为55.1。体育的权重发生变化,将对最终录取成绩有所影响。

  会议透露,我市今年还将缩减综合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心城区今年仅保留4所中职学校的综合高中招生计划,综合高中的计划总人数将由去年的5000人调减到3000人以内。同时进一步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市教育局表示,今年招“三限生”的省级示范、市级示范和一般高中计划比例继续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总计划数的30%、20%、10%,各区(包括新城区)均要坚持安排至少一所不执行“三限”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

  市教育局长谢世腰特别强调,我市中招所有政策要做到一视同仁,对于在我市长期就读的“流动花朵”,要视同我市常住人口对待,让他们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七变

  体育分从20增至45,总位置值有变

  1.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在去年基础上有所提高。其中全市升学率由去年的87%提高到88%,中心城区保持97%不变,新城区由73%提高到80%。

  点评:这意味着要加大农村学生的高中普及率。

  2.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突破56%,中职类学校招生计划不得低于44%。

  点评:去年普高与中职比例要求为57:43,今年中职计划增加,将进一步推进中职学校发展。

  3.体育考试升学成绩由去年20分增加到45分。体育成绩呈现形式是将分数转换成A、B、C三个等级,其三个等级分数区间调整为A等31~45分,B等19~30分,C等0~18分;相应等级位置值A等1.8,B等2.5,C等3.2;每等对应的级差由去年的0.5调整为0.7,总位置值也有相应的变化。今年最小位置值为7.3,最大位置为55.1。

  点评:希望通过中考来引导平时体育锻炼的加强,加强学生体质健康。

  4.体艺特长生的优录位置值也由线下3个位置值下降到4个位置值,体育后备人才优录位置值由过去线下4个位置值降到6个位置值。

  点评:此举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体艺兴趣和专门人才。

  5.“分配生”招生中,在推荐环节首次成立班级师生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班级任课教师、全体学校进行民主推荐。

  点评:从最初的民主程序进行规范,保证民主、公正,让这一好政策做得更好。

  6.已通过外校测试的考生、分配生、通过网上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测试的考生和“宏志生”,这几类学校的资格不可交叉,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的一种。

  点评:让教育更公平,让招生更规范。

  7.进一步控制综合高中招生规模,中心城区由原来的13所中职学校压缩到4所,对暂时保留综合高中的中职学校在去年基础上调减20%,招生计划将压缩到3000人以内。同时,中职招生尝试网上咨询。

  点评:逐步压缩综合高中,是为了回归中职学校办学的本质——并非培养通过考试升学人才,而是技工、易就业的人才。

 

  十不变

  “流动花朵”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1.继续以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的等级(位置值)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依据。

  2.报名办法和相应的规定不变,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子女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参加在我市中考不受限制。

  3.各类学校招生范围不变,考生仍按普高和职校两类分别填报志愿。

  4.中考考试和“三限生”收费按省、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中考的考试时间和文化考试科目不变。

  6.英语科考试继续设置备用教室。由于英语科目考试有听力部分,为了不影响正常进场考生考试,凡迟到考生统一安排到备用教室。

  7.继续举办“宏志班”、省级示范学校招生分配生政策,分配生不参加全市统一考试。

  8.坚持分批次、按志愿、按计划招生,划线方式不变。

  9.普高按“指令”和“三限”两类计划执行,中职类学校坚持计划开放,条件放宽,录取时间放长。报考中职类考生提前批录取、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原江大实验师范学院)在提前批优先录取。

  10.新城区继续执行获市“女生优胜奖”和农村独女户、双女结扎户优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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