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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审批中心:义务教育取消借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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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09-3-10 9: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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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春季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在公办学校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除继续享受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外,还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另外普通高中的服务性收费也有所变动,学校必须在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的基础上,高二、高三年级收取的补课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20元,但必须确保补课质量和相应的补课时间。请各中小学校持《收费许可证》副本,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物价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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