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部分媒体认为“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后,全国中小学学籍将不存在户籍和跨地区选学的问题,并统一由教育部管理”的看法纯属误解。
今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规范》对学籍里应包含哪些信息、家长应如何填写学生信息、学校应如何登记学籍等都作出明确规定。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学籍管理工作日趋复杂,建立在户籍制度上的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可缩小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拨付的误差。例如,某地100名学生中有10人随父母到北京,但由于没有学籍管理,义务教育生均经费仍按100人拨付到当地,造成当地富余10人的经费,而北京却少了10人经费的情况。同时,统一化的学籍信息化管理体系建成后,择校就学等问题也将有所反映并得到进一步控制。
王旭明昨天进一步解释说,《规范》只是从管理的角度,要求实行电子学籍。“目前各地要求自己进行电子学籍的管理,包括县、市、省、区。下一步的目标是能够全国联网,呈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网络平台。但是,我国中小学的管理体制是各地管理为主的体制,这个管理体制没有改变。中小学管理体制仍然是各地负责,所以跨地区自由选学等等说法都是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