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教委批准,今年,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及其分院,继续招收有本市正式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招生计划为760人。
五年制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之前进行;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天津师范大学录取时,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接受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