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培训 >> 职业技能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专业技能突出可免试入学
来源: 城市商报      2008-2-23 11:45:00
 
记者昨天从省内获悉,200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报名到2月29日截止。4月26日-28日考生填报志愿;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4月12日、13日;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全省统考日期为5月10日、11日。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考试时,均将在入场前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
    据悉,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部分),只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
    考试分3板块满分1000
    考试由专业技能考试+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文化基础课考试组成。其中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和文化基础课考试全部实行闭卷笔试。试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两部分。试卷一为客观题,考生只须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试卷二为主观题,考生须在试卷上答题。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统一确定。
    各科目分值分别是: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满分1000分。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
    各科考试规定时间为: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专业综合技能考试时间由各专业联考委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并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再向社会公布。
    专业技能突出者可免试入学
    对口单招的录取分为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20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10名或一等奖获得者,招生院校可免试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免试录取本科专业。
    考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三等奖、省级比赛二等奖获得者,招生录取时总分加50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和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可优先录取。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照顾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录取时由高校按规定执行。
    免试生必须到属地市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免试生资格由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部门(招办)根据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下发的技能大赛获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须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30日将免试生材料和电子信息提供给有关高校,有关高校必须在5月5日前确定免试生的录取专业,并将录取情况通知考生本人。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