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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继教培训费用不再向教师个人收取
来源:现代教育报     2008-11-24 17:21:00
 
    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育干部培训收费,普通高校毕业生人事关系存档费等涉及11个部门10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调整和规范。
    据了解,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涉及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税务、卫生等8个部门。规范收费对象的收费项目涉及教育、人事等3个部门。
    包括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教育干部培训收费,培训费不再向教师个人收取。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按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向委托单位或个人收取档案保管费,不得同时向单位和个人收取,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免交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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