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中小学生来说,暑期并不轻松,那是学校以外的“第三学期”。君不见,烈日下,市区青云门附近每日接送孩子形成的拥堵依旧;小区里,各类辅导班的小广告遍布,让市民应接不暇……
有关资料表明,我市的社会培训机构经过多年发展,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从业人员都有了较大变化。网上的“市长信箱”
就收到不少市民对社会培训机构“课程缩水”“老师资质”等方面的投诉。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走访。
在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拿出了一本2002年底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依据其内容,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层出不穷,这与群众对教育培训的需求逐年增大密切相关。这些机构在工商部门以“教育咨询公司”或者“指导培训公司”的名义进行注册,但实际情况却多半名不副实。
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法律相关条款的规定 ,只要存在教育教学行为的机构就应该到教育主管部门报批,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出于对审核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较为严格等因素的考虑,这些社会培训机构与教育主管部门打起了“擦边球”。如名叫“奥数班”实则“数学班”,宣传上叫“商务口语”实际上就是“中学英语课程辅导”等等。
“企业开展非注册项目的经营活动,教育部门的执法力度有限,很难单独开展行动。”针对记者提出的为何不能重拳出击的提问,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这些名目繁多的社会培训机构,在自行印制的广告上大多宣称“名师云集”,但实际上其机构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也很难提供办学许可证,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实际的辅导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记者从教育部门还了解到,由于我市对包括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协调机制还不成熟,常规化的执法收效甚微。这也在客观上促使不少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屡禁不止。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建议,希望工商部门加强对类似“教育培训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企业在经营项目上的监管,多方配合,形成合力,才能扭转社会培训市场的无序状态。
带着这一建议,记者又来到了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该局法制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工商部门没有办学许可的审批权,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认定也不属于工商部门的职责范围,工商部门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注册登记。当记者提出希望得到我市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社会培训机构的具体数据情况时,该局信息中心负责人表示,社会培训机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多样,所注册的经营范围也有一定差异,也就不能用规范标准的检索词进行信息检索,所以无法提供我市社会培训机构准确数据。
市法律界知名人士黄友定律师表示,教育培训是一个特殊产业,应该有相对特殊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教育和工商部门应该相互配合。在发挥教育部门主体作用的前提下,多方联动,给社会培训机构“立规矩”,才能促进教育培训市场的良性发展。
如果说机构本身的问题还是管理者所关心的话,市民似乎更关心到底给不给孩子“开小灶”的问题。
我市一位老师认为,暑期放假的目的就是要让孩子在炎热天气中,得到较好的休憩和身心调整,养精蓄锐,投入新学期的繁重学习中。盲目跟风“培训”,是不值得提倡的。学生和家长在参加各类培训前,要擦亮眼睛。在为孩子办理报名时要辨认办班或办学资质,对培训机构所发的招生简章等资料,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这些资料上通常印有培训部门对学员的书面承诺,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证据使用。此外,一定要向培训机构索要正式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成为维权所需要的凭据。
这位老师表示,对孩子的教育与培养,要尊重客观规律,不可揠苗助长,社会培训机构鱼龙混杂的现象有其客观必然性。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前景广阔的市场,如果不能对这些鱼龙混杂的社会培训机构严格执法,教育培训市场的发展将不容乐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