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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培训机构违规可向本报举报
来源:     2008-6-5 9:49:00
 
暑假将至,各种培训班接踵而至。近日,许多家长向本报反映,孩子参加了培训班后,上了一个月的课,买回了一大堆辅导材料,效果却不太好。“孩子不但没有得到提高,培训费又花了不少,而且一个假期的时间也白白浪费了。”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民办教育机构在申办过程中必须具备以下指标,非学历助学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单一教育功能的、符合消防要求(提供消防部门审验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办学场所,学前教育机构还必须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审验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按管理权限审批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的民办教育机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小孩选择培训机构时,切记一定要前往办学点查验对方是否有教育部门统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查验其场所是否符合规定,不能仅凭宣传单而轻易选择培训机构。

  从今日起,本报开通热线电话:13907086373、13979146285,市民可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不正规培训机构予以举报。对于市民的举报,经记者核实后举报者可获本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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