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招生录取章程
1、录取规则
对统招生我校今年的录取工作将按照江苏省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招办的有关规定组织录取。
外语语种。对报考我校非外语专业的考生没有要求,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等的情况下,英语分高者优先录取。
各专业都没有对男女生比例的限制。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进行肝功能检查,其余专业参照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学生进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部颁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五门课程计算分值,按志愿优先原则,实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在第一志愿末录满的情况下,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
我校执行江苏省招生加分政策。
2、选择性计划
选择性计划录取的对象经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后,按江苏省2003年有关招生政策录取。
3、艺术类
音乐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均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在文化专业均上线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为文化分(含数学)加专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