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留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江苏省教育厅:所有高校都应与国外开展合作办学
来源:新华日报     2008-6-24 9:41:00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扎实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明确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目标:到2010年,每一所高等学校要与国外至少一所同层次的优质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意见》同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中外合作办学。

      《意见》要求在合作办学中必须坚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应适应江苏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从严限制外国教育机构在境内已举办多个同类合作办学项目以及拟办专业在境内较为集中的项目,同一外方机构在我省的合作院校不宜超过2所,相同合作专业不宜超过2个,原则上中方1个专业只与1个外方开展合作。

■相关链接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以传教的热情和坚忍动力发…
·“世界华人艺术大会” 第十…
·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解…
·教育时评:“老师不敢批评…
·我国首个教育脱贫五年规划…
·评论:教育改革不能总被芜…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招聘…
·中国教育在东西文化激荡中…
·未来5年,广州各区中小学的…
·教育部连续12年开通高校学…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京ICP证000045号-81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20-3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信息发布:bj64803658@126.com欢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