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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恶劣 社会办学资格可取消
来源:北青网     2008-12-9 10:33:00
 
 据今晨某媒体报道,十一培训学校一位女教师在课堂上遭到学生殴打。今天上午,海淀教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学生和老师之间的问题如造成重大影响,将会考虑是否取消其办学的资格。

  据了解,被打的王老师为北京某重点中学的化学老师,今年9月开始利用周末时间到十一培训学校辅导高一年级化学课。截至昨天,王老师脸上的浮肿已消去,但手臂上的淤痕还清晰可见。冲突原因与课堂纪律和讲义发放等有关。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是由相应区县教委的社管科主管审批的,并且有年审;学校如果出现老师被打,除了教育学生外,严重情况下要按照法律程序,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记者同时从海淀区教委社管科了解到,目前海淀区有500多所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每年都会下发年检通知,包括对学校的财务、教学质量等年审。“大多数学校是过关的,如果学校存在场地变化或者欺诈行为,都不能通过。”海淀教委有关人员表示,但学生和老师之间的问题,如果造成了重大影响、影响恶劣,也将会考虑是否取消其办学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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