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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状告中央党校非法办学:意义不同寻常
来源: 金羊网      2007-12-12 14:43:00
 

党校函授学历屡遭争议,绝非一日。但是,像湖北省建始县法官黄志佳一纸诉状将中央党校、湖北省省委党校告至法院,诉状直指两级党校未经教育部门认可非法开办学历教育的事实,并称此涉嫌欺诈,要求党校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相应损失。这倒是第一起以党校作为被告的诉讼个案。(2007年11月29日《南方周末》)

此举意义非同寻常。此前,在浙江、甘肃等地,以教育主管部门、拒绝党校学历的行业部门为被告的类似诉讼,均以败诉告终。为何拒绝?主要原因是,成立于1985年的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初衷是解决因“文革”耽误学业的党政干部的学历提升需求,并不在国民教育序列。教育法规定,经过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教育机构才可颁发学历证书,而高等教育法则明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等教育工作。

但是,1993年,应各地党校联办的要求,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正式在全国各地设立分院。1996年统一建立四级办学体制,且延续至今。中央党校设函授总院,省级党校设分院,市级党校设学区,而有条件的区县党校设辅导站,下设班和组。招生规模在蔓延全国的分支机构的辅助下,飞速发展。官方数据显示,中央党校函授教育至今已拥有近320万学员。与中央党校函授教育四级办学体制一并确立的是学费的“四马分肥”模式,大致学费分摊比例为,总院只收10%,分院控制在15%,学区控制在20%-25%,剩下大部分是给了辅导站。

不可否认,党校函授教育的确培养和提高了学员素质,解决了整整一代人的教育问题。尽管自1983年始,中共中央就党校办学曾五次发文,赋予党校函授办学依据,并一再声明,“党校文凭可以享受与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待遇”,并且在党政系统内部,因为党校办学吸纳了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共同参与,党校文凭在人事升迁、职务任免以及工资待遇上,已享受通行待遇。但是,在民间,党校学历一度被看作是“五不文凭”:“不用通过国家统一考试”、“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写论文(注:以上都可由人代劳)”、“不用私人交学费(可报销)”的文凭。

笔者1988年小师范毕业后,曾一度为文凭苦恼不已。成人函数教育不但有个入门考试,更有个考试资格限制,还有不菲的学费;党校函授倒是容易,但是“花钱买文凭”学不住知识也是人所共知。皆非所愿也。倒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入门容易,虽说出门难,但花费低廉,而且即便是60分万岁,也是可以学到货真价实的知识的。笔者拿的是自学考试文凭。谁承想,后来公务员考试、一些事业单位招聘偏偏连自学考试文凭也看不上,统统要求第一文凭必须为统招统分专科或者本科。嘿,小师范文凭算是倒了血霉,在一些难得的机遇面前,让人一步赶不上一步,只能望文凭兴叹不已。

其实,我国的文凭乱象是触目惊心的,一纸文凭的铜臭味已经让国民教育呼吸艰难。文凭的付费制,使每个人的文化教育偏离了方向,向着不学无术盗卖文凭滑落。结果,文凭注水泛滥。偏偏,我们身边又有许许多多开票、盖章、验证等与文凭无多少关联的岗位,拿着注水文凭就可以一劳永逸。有什么样的土壤,就会长出什么样的庄稼,“五不文凭”只不过是一种典型而已。

也是据当期《南方周末》报道,2008年中央党校要叫停函授学历。笔者倒是以为,此举仅为治标之一举,关键还是惩治当今文凭乱象,杜绝注水文凭;无论是哪里的文凭,只要货真价实,学历等同于学力,何必自设那么多无用的门槛?又何必让堂堂中央党校在特色中国成为被告?法官黄志佳此举惊人惊世,更让人看到,中国在进步,社会在进步,不能不让人心为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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