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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在吉创业最高资助20万
来源:     2009-4-9 9:12:00
 
    您是从海外留学归来的才子吗?您正为创业资金不足而发愁吗?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好消息,我省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凡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均可进行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经费申报。资助经费分为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两类,前者资助额度为10万至20万元,后者资助额度为5万至7万元。

    这些项目可获资助

    据了解,申报项目重点包括: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已列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点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这些人员可获资助

    申请资助经费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新近回国自主创办产业的;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近回国在国有企事业工作的;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

    最高资助20万元

    项目资助经费分优秀项目和启动项目资助两类。其中优秀类资助项目10个左右,主要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启动资助项目20个左右,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成果转化,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7万元人民币。

    非公企业人员也可申报

    按照要求,各地、各部门申报项目数不超过8个。留学回国人员较集中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可申报10个。两类项目不得兼报。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属地化申报到当地人事局,也可将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咨询电话:(0431)856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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