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国某某原系某知名证券公司深圳分公司职员,1999年3月,其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更改公司客户资金账号的交易密码,随后将账户内60万元归己所有。
事隔八年后,从海外留学归来的国某某已是浙江某师范学院的外语系主任。经调查,公安机关发现国某某就是当年侵占证券公司巨额款项的犯罪嫌疑人,随即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