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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北京,高校林立。北京培黎大学是其中最具品牌、最富特色的民办老校、名校,是1993年7月25日北京市教委批准的首批5所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之一,是2002年北京市教委公布的综合评估首批合格民办高校。20年来,“培黎”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有志学子来这里求学求知,在这里成长、成才并走向成功…… 北京培黎大学源于上世纪抗战时期的培黎学校,正式创建于1983年5月,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开办的民办高校之一,创始人是国务院参事李逸三和著名社会活动家、国际友人路易·艾黎。 早在20世纪40年代,路易·艾黎就在中国创办了培黎学校。当时取名“培黎”,一是为纪念其先师约瑟夫·培黎,二是含有为黎明培育新人之意。艾老说,抗战时期办培黎学校,是为改变平民子弟的命运,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为黎明而培训”,现在办培黎大学是为满足广大青年学子求知成才的愿望,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因此,改变平民子弟的命运,为美好的明天培育人才,也就成为了培黎精神。 在新的历史时期,培黎人把“培黎精神”凝炼成“社会公办、平民大学、以人为本、民主管理”16字的办学理念,以“教书育人”为宗旨,坚持依法办学、以德治校,以“为国家分忧,为家长解难,为青年学生成才铺新路”为己任,艰苦创业,滚动发展,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如今已经成为一所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及大学预科4个学历层次,14个院系,开设英语、计算机、会计、法律、国际贸易等60余个专业(含方向)的综合性民办大学,在校生达4000余人。2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逾万人。 为消除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学校出资为在校生购买学生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保险,并统一办理外地住校生暂住证及交纳卫生费。 在跨入新世纪的头一年,培黎大学进一步发扬光大“培黎精神”,积极参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春蕾计划”,开办了全国高校首个“春蕾班”。为资助“春蕾班”的学生完成大专学业,学校在三年期间需投资103万元。这一义举,得到了全国妇联的大力支持和热情肯定。目前,根据“春蕾班”学生的要求,学校决定“春蕾班”专续本,并在经济上给学生以适当资助。2002年培黎大学又加盟共青团中央发起的“青年助学行动”,承诺为50名贫困学生免半费完成大专学业。
院长简介
刘文华:北京培黎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材》及《大纲》、《新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教程》、《经济法》、《经济合同法》、组编《中国经济法百科全书》(任编委会主任、总负责人)。
简 介: 刘文华,男,1932年6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培黎大学校长,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建国以来国家最早的两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之一),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政府专家津帖。1951--1955年,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5--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毕业;1958--1979,在工业企业工作,1979年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系主任(兼)。兼职和社会活动:北京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查处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几个政府机关顾问,几个大学的客座(兼职)教授和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土地学会、水法学会、黄金学会等学术团体的干事、理事、常务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学会、北京市卫生学会等地方学术团体的副会长。自改革开放以来,曾先后多次参加经济立法的调查、起草、修改、审定等工作,主要有:计划法、基本建设程序法、国营工业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统计法、土地法、经济稳定增长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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