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合作 >> 择校指南 >> 正文
站内搜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中国教育网新版
北京培黎大学
来源:中国教育资讯网     2006-3-11 16:05:00
 

  首都北京,高校林立。北京培黎大学是其中最具品牌、最富特色的民办老校、名校,是1993年7月25日北京市教委批准的首批5所学历文凭考试试点院校之一,是2002年北京市教委公布的综合评估首批合格民办高校。20年来,“培黎”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有志学子来这里求学求知,在这里成长、成才并走向成功……
  北京培黎大学源于上世纪抗战时期的培黎学校,正式创建于1983年5月,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开办的民办高校之一,创始人是国务院参事李逸三和著名社会活动家、国际友人路易·艾黎。
  早在20世纪40年代,路易·艾黎就在中国创办了培黎学校。当时取名“培黎”,一是为纪念其先师约瑟夫·培黎,二是含有为黎明培育新人之意。艾老说,抗战时期办培黎学校,是为改变平民子弟的命运,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为黎明而培训”,现在办培黎大学是为满足广大青年学子求知成才的愿望,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求。因此,改变平民子弟的命运,为美好的明天培育人才,也就成为了培黎精神。
  在新的历史时期,培黎人把“培黎精神”凝炼成“社会公办、平民大学、以人为本、民主管理”16字的办学理念,以“教书育人”为宗旨,坚持依法办学、以德治校,以“为国家分忧,为家长解难,为青年学生成才铺新路”为己任,艰苦创业,滚动发展,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如今已经成为一所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及大学预科4个学历层次,14个院系,开设英语、计算机、会计、法律、国际贸易等60余个专业(含方向)的综合性民办大学,在校生达4000余人。2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逾万人。
为消除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并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学校出资为在校生购买学生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保险,并统一办理外地住校生暂住证及交纳卫生费。
  在跨入新世纪的头一年,培黎大学进一步发扬光大“培黎精神”,积极参与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春蕾计划”,开办了全国高校首个“春蕾班”。为资助“春蕾班”的学生完成大专学业,学校在三年期间需投资103万元。这一义举,得到了全国妇联的大力支持和热情肯定。目前,根据“春蕾班”学生的要求,学校决定“春蕾班”专续本,并在经济上给学生以适当资助。2002年培黎大学又加盟共青团中央发起的“青年助学行动”,承诺为50名贫困学生免半费完成大专学业。

  院长简介

  刘文华:北京培黎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著作:《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材》及《大纲》、《新编经济法学》、《中国经济法教程》、《经济法》、《经济合同法》、组编《中国经济法百科全书》(任编委会主任、总负责人)。

  简 介: 刘文华,男,1932年6月生,河南省林州市人,汉族,中国共产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培黎大学校长,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建国以来国家最早的两位经济法博士生导师之一),享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的政府专家津帖。1951--1955年,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5--195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研究生班毕业;1958--1979,在工业企业工作,1979年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曾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系主任(兼)。兼职和社会活动:北京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顾问;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查处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几个政府机关顾问,几个大学的客座(兼职)教授和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土地学会、水法学会、黄金学会等学术团体的干事、理事、常务理事;北京市技术监督学会、北京市卫生学会等地方学术团体的副会长。自改革开放以来,曾先后多次参加经济立法的调查、起草、修改、审定等工作,主要有:计划法、基本建设程序法、国营工业企业法、集体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统计法、土地法、经济稳定增长法等。

 

■相关链接  
  • 北京培黎大学
  • 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复核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
  • 项目复核机构通知
  • 合作办学机构登记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 学历认证不包含六类国外证书
  • 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正式启动
  • 中央美院新开合作办学项目
  • 站内资讯搜索:  
    考 试 课 堂 期 刊 软 件
    热点专题
    ·考研人数并未"井喷" 考生"…
    ·公务员参加"嗅觉"相亲会 靠…
    ·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值不值 打…
    ·新华时评:鼓起大学生的就…
    ·以学术独立的名义支持杨叔子
    ·举办小学生冬季田径运动会…
    ·中国俄语教育三百年国际学…
    ·求职亲历:人才大集,不仅…
    ·大学生求职遇“隐私危机”
    ·对公务员考试录用要求基层…
    学习宝库
    热门推荐
    ·全国优秀培训机构
    ·中国教育网频道说明
    ·全国优秀教育机构推荐
    ·频道诚征兼职主管/主编
    ·职业、职称考试网络课程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就业展
    ·08年全国各地院校招生计划展
    ·08年中国各地艺术院校推荐
    ·08中国**省十强中学评选展示

    中国教育家协会 教协会员理事 香港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京ICP备08005247号
    香港通讯地址:香港兴发街邮政局38062号信箱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注册登记号:18159887-030-01-02-5
    业务及合作热线:010-64803658 客服电话:010-64803331
    信息发布:bj64803331@126.com 欢迎合作:cn1380101894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