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司法学校于1983年5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江西省政法干部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体制,隶属于江西省司法厅领导。她既是我省唯一一所为法、检、司系统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中等专业学校,也是全省在职政法干部培训的重要基地。建校16年来,已为社会输送了3553名毕业生,培训在职干部7583人次。目前学校开设了法律、经济法律事务两个专业及法律专业行政法专门化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现有在校生2074人,其中普通中专1354人。成人中专720人。学校位于南昌市昌北开放开发区,距市中心5公里。校园占地面积179.6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奉行从严治校的办学思想,以培养高质量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中心,一手抓办学条件的“硬件”完善,一手抓办学水平的“软件”提高,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在1997年司法部组织法律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教育评估中,综合得分列参评学校第一名,1998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重点中等法律专业学校”。1999年经司法部批准记集体一等功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