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列入地区对县(市)教育工作的考核指标中,地区要求各县(市)一方面要提高学前“双语”教师待遇,另一方面要保证学前“双语”教育质量。同时,教育部门将组织力量对学前“双语”教师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学前“双语”教师专业能力。地区计划到“十一五”末每个乡镇改扩建或新建一所“双语”幼儿园。